1997年,著名作家張愛玲在洛杉磯的公寓孤獨離世。
按照她生前的遺囑,自己32萬美元的遺產和各種版稅,折合人民幣200多萬,被全部贈予了她在香港的好友宋淇夫婦。
而她存世的最后一位親人,她的胞弟張子靜卻一分沒有。
盡管此時,他已經窮得娶不起媳婦。
其實,這對出身名門的親姐弟之間,關系非常微妙。
年少時,張子靜會嫉妒姐姐伶俐聰明,很得長輩喜愛,而張愛玲也會羨慕弟弟是個男兒身,可以繼承家產。
然而,由于那時年紀尚小,姐弟兩人之間也并沒有什麼真正的嫌隙和隔閡。
直到一次不愉快的家庭聚餐。
那天在飯桌上,弟弟挨了父親的打,繼母卻在一旁笑,敏感的張愛玲覺得很悲憤,便跟著弟弟一起哭了起來。可沒過一會,弟弟就抱著球玩去了,將剛剛發生的事忘得一干二凈。
張愛玲覺得弟弟太悲哀了,絲毫不敢反抗父親和后母,實在是太懦弱。
如果說兒時的不愉快經歷還只是哽人的魚骨頭,那接下來這件事情,大概就是一把徹底斬斷姐弟情分的刀。
張愛玲十八歲那年,因執意去倫敦留學的想法遭遇到了父親反對,第一次跟父親起了沖突。
在這次沖突中,張愛玲遭到了父親的毒打,還被關禁閉長達半年之久,在此期間險些因痢疾喪命。
而作為家中除父親以外唯一與張愛玲有血緣關系的親人,在姐姐被關押這半年期間,張子靜甚至從未前去看望過張愛玲。
張子靜的冷漠,直接導致張愛玲對這位親弟弟從此心灰意冷。
後來,張子靜工作后染上了賭博,雖然很快戒掉了,但此舉讓母親和姐姐對他更加反感。所以,當張子靜提著籃球鞋可憐巴巴的找母親黃逸梵,希望和她同住時,被冷冷的告知:
「妳媽我只能撫養一個孩子,而這個資源已經給姐姐了,妳湊合跟妳那暴力狂的爹住吧。」多年后,張子靜再次請求與母親同住時,又被告知:
「妳媽我覺得自己不適合留在上海,我要去國外逍遙了,以后再也不回來,兒子妳就自生自滅吧。」
而姐姐這邊,張子靜也多次吃閉門羹。
成年后為了謀生,張子靜嘗試辦報刊,邀請姐姐寫文章打響知名度,卻被告知:
「妳們這些不知名的報刊,我不會寫,那會玷污我的名聲。」興許覺得話有點重了,她又隨手拿了一張畫稿:「這個,妳可以拿去作插圖。」這種話如果換作別人家,弟弟可能早就對姐姐咆哮了,而鈍感力十足的張子靜卻習以為常。 他已經在父母不疼,親人不愛的張家生活了幾十年,習慣了這種不被待見的冷漠。後來,張愛玲也去了美國,走時連招呼都沒跟弟弟打。
母親、姐姐、姑姑相繼去了國外,父親敗光了家產又離世,張子靜自己的工資只夠養活自己,根本娶不起老婆。
最慘的時候,連落腳的地兒,都是繼母勻給他的17平米小屋。
日子清貧孤寂,他也曾寫信給姐姐請求資助,張愛玲卻回道:
「我的錢,只勉強夠自用。」其實,當時的張愛玲雖然減少了工作量,但各種著作版稅的收入也不菲,可她卻始終不肯資助半分給弟弟。張愛玲去世后的第二年,張子靜也在他的居所孤獨離世。
和姐姐一樣,他離世時,他的身邊沒有任何親人朋友作陪。
我們不能說張愛玲不夠疼愛弟弟,也不能指責弟弟沒有愛護好姐姐。